【杨思文】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邹城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总支副书记赵冠先生,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焦丽娜女士,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陈红亮女士,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牛林周先生,请他们一起为大家介绍我市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
首先有请赵冠书记作介绍。
【赵冠】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首先,我代表市社保中心向出席发布会的各位来宾、新闻记者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宗旨,紧紧围绕各项任务目标,积极作为,确保了邹城市社保事业健康发展。下面,就我市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介绍。
(一)坚持精准扩面,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参保工作
2022年,邹城社保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社保政策进万家”行动,集中宣传解读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编印社保政策系列宣传材料,定期在人员较为密集的广场、公园等场所,向广大群众发放、讲解。充分利用社保中心“邹全保”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社保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此外,结合“民意5来听”走访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社会保险政策,结合个体工商户参保扩面专项行动暨“门面房大走访”活动,对辖区内商铺开展拉网式走访宣传,与邮政管理局一起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进快递企业等方式开展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目前,共印制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结合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和工伤预防专题宣传培训,分别在横河煤矿、嘉祥红旗煤矿、鑫琦集团以及建筑企业、机械制造企业、危化品企业举办了6期集中培训,组织危化品企业班组长实操课4期,参训人员3000余人次。围绕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预防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人员面对面地为群众详细讲解2000余人次,受到普遍欢迎。
2022年,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稳中有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2.8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10亿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0.49万人,工伤保险费征缴2548.0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57.46万人,征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1.2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3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4.45亿元;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8.5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4302.5万元。我市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征缴额进一步提高。
在力促扩面参保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阶段性缓交社保费政策,截至目前,共为3686家单位减免了失业保险费1.17亿元,惠及职工8.06万人;为3632家单位减免了工伤保险费995.37万元,惠及职工8.5万人;为74家企业办理了社保费缓交手续,缓交社保费约1490.17万元。
(二)严格政策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022年全年,及时足额为2897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11048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19.54万名城乡居民支付了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726人次,为1923名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保险待遇。各项保险待遇支付均及时、足额,切实维护了参保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惠及企业退休人员27696人,机关事业退休人员10711人。
(三)持续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了“社保干部走流程”工作。采取“亲身办”“陪同办”等形式,对社保业务各经办环节进行查摆,开辟了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算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两个绿色通道,通过后台档案传递、科室合署办公,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腿”,程序环节由原来的8个简化至 3个,提高了服务效率,受到群众广泛认可。二是实行退休“一件事”。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将退休申报、退休资格确认、待遇核定发放、信息反馈等业务环节一体化办理,将退休资格确认等13个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现一张表单、一次受理、一链办结。实行退休人员档案预审和待遇预发工作。参保人员在到达退休年龄前一年进行本人档案的预先审核,预审通过后,到达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更加顺利快捷地办理退休手续、预发临时养老待遇。三是制定优化关键业务经办标准流程。认真研究政策文件,制定了《推进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服刑等有关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等文件材料,规范了业务经办标准流程。四是打造两个服务品牌。围绕社保政策宣传打造“邹全保”政策宣传平台;围绕社保业务经办服务,打造“邹小保”社保帮办代办团队。建立了领导带班、科长值班、人员帮办窗口工作机制,实行“窗口吹哨、科室报到”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副科级领导带班,一名业务科长在大厅值班,做好窗口引导、解答咨询等工作,避免窗口出现排队拥挤现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四)加强风险防控,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一是严格系统权限配置。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合理配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不相容要求,严格授权管理,做到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杜绝了“一岗通办”、“一人通办”现象。二是执行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各类社保待遇发放均执行“待遇核定→领取资格认证→基金支付”和“初审、复审、核定”业务流程,全力打造闭环管理机制,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火墙。三是实行第二议题制度,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每次例会时,将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作为第二议题,持续加强行风建设和廉政教育,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了基金管理政策法规,观看了廉政教育专题片,重点学习了《2021社保基金管理违法典型案例分析》和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开展“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大讲堂”。业务科室负责人轮流上台,给全体人员讲重点业务风险防控,使广大社保干部职工增强法纪观念,不断提高思想警惕,增强危机意识,时刻敲响警钟,时刻紧绷基金安全这根弦。四是实行专班工作法。成立了风险防控、信访维稳、优化服务工作专班。成立风险防控工作专班,建立了风险防控工作台账。通过对业务办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成立信访维稳工作专班。及时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争取及时化解;成立优化服务工作专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塑造让人民满意的窗口形象。
2023年,市社保中心将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扎实做好“促扩面、保待遇、优服务、防风险、强队伍”五篇文章,推动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再上新台阶!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杨思文】感谢赵书记的介绍,下面进行现场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的名称,谢谢。
【大众网】各位领导好,我是大众网的记者。请介绍一下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方面有哪些政策?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焦丽娜主任回答。
【焦丽娜】谢谢您的关心和关注。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满60周岁(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早缴纳早计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居民养老保险享受时间的要求,1963年出生的人务必在2023年1月份缴费,以免影响其待遇享受。
2023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每年为其代缴100元档次的养老保险费。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困难群体有缴费需求的,务必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缴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缴费渠道有三个:一是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所属镇街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进行参保登记、缴费。二是通过电子渠道缴费,如银行聚合缴费,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爱山东”、“云闪付”、“山东省电子税务局”APP等。我们推荐居民用此种方式为自己和家中老人缴纳。三是通过银行渠道,如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柜面缴费。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借此机会,想给咱领取失业金人员友情提示一下:领取失业金期间自愿选择缴纳大额医疗救助的,每人每年一次性缴纳。2023年执行缴纳120元,每年1月份到医保窗口缴纳。谢谢。
【济宁日报】各位领导好,我是济宁日报的记者。请问影响企业职工退休待遇高低的因素有哪些?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陈红亮主任回答。
【陈红亮】感谢您的提问。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历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高低;二是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间的长短;三是每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四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可以总结为一句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邹城融媒】各位领导好,我是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我们知道,企业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进行生存认证,请问这项工作咱是如何开展的,退休人员如何进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还是有请陈红亮主任回答。
【陈红亮】感谢您的提问。在我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每年认证一次,全年进行。按照“服务向下延伸,数据向上集中”的要求,我们将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延伸和下沉到镇街和村居便民服务平台,建立起“以静默认证为主,远程自助认证为辅,疑点信息实地精准核实”的资格认证新型服务保障机制。认证有三种渠道:一是开展“静默认证”。与民政、法院、卫健、残联、纪委监委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依托全市惠民待遇资格认证平台,将人员就诊、出行、医保、社保、疫苗接种等信息与领待人员进行比对,动态判断人员健康状况,做好资格认证。全年大数据静默认证常态化进行。二是通过“爱山东”手机APP自助认证。退休人员在智能手机下载“爱山东”手机APP,随时随地就可以认证。三是对于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或高龄、瘫痪、残疾、患病等无法使用手机自助认证的,可以通过社区村居认证、委托认证、上门认证等老年群体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实现认证。谢谢!
【邹城在线】各位领导好,我是邹城在线网站的工作人员。请介绍一下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多少?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牛林周主任回答。
【牛林周】感谢您的提问。为做好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及核定工作,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发文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888元和4378元执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9899元和3980元);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6633元执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自行进行增减员后,原则上应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按照单位缴费比例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首次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20%。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9899元和3980元之间自由选择基数缴纳,年缴费额最低为9552元,最高为47757.6元,可在区间内自由选择,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基金征缴窗口即可办理。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需要提醒的是,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中断的是不可以补缴的。依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和山东省人社厅《关于暂缓执行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中相关规定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已停止以个人身份补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请大家务必每年按时缴费。但是由于疫情原因,今年可以补缴2022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新邹城网】各位领导好,我是新邹城网站的工作人员。请问对于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是否征收滞纳金?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还是有请牛林周主任回答。
【牛林周】感谢您的提问。这个是需要的,依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自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社会保险法》施行前的欠费时段,按原规定加收滞纳金或利息数额低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可按就低原则执行。各欠费时段加收的滞纳金,不滚动重复计算。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2019年12月,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文件要求,2020年2月1日前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先行缴纳欠费本金及当期应缴数额,滞纳金可在协议期内适当延后缴纳,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协议期内,已缴纳的欠费本金不再产生新的滞纳金。
【杨思文】感谢媒体的关心关注,以及各位发布人的解答,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如果还有需要深入采访的媒体,可以在会后联系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电话是:5298017。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邹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继续帮助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