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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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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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文】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邹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人口普查对科学制定和完善全市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张宾先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普查中心主任周庆梅女士,为大家介绍本次人口普查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们有请张宾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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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宾

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

根据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逢0的年份实施。2019年10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邹城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将人口普查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为了让全社会更好的了解、参与和支持人口普查,下面我就邹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总体安排及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邹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总体安排

(一)普查目的。全面查清邹城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掌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邹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邹城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邹城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邹城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从11月1日开始,由全部住户填报,共22普查指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11月16日开始国家人普办抽取10%的户填报,共48个普查指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共16个普查指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共8个普查指标。

)普查时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工作计划,落实普查经费电子采集设备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两员”,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进行户口整顿,整理部门行政资料,开展摸底调查等。

2.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结合行政记录进行比对复查和数据评估,开展普查登记质量检查和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等。

3.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需要说明的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方案设计上大体保持了稳定,但在普查内容、普查登记方式以及数据采集手段等方面有较大变化。普查内容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公民身份号码的登记;普查登记方式主要是增加了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数据采集手段由纸质表登记光电录入并逐级上报改为使用电子采集设备登记和联网直报数据,同时利用公民身份号码的唯一性,运用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开展人口普查数据的比对复查和评估。

二、目前我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自普查工作启动以来,邹城市做了大量的普查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个方面。

一是及时组建普查机构。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33个部门单位为成员邹城市第七次全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市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组、业务组、户口整顿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5个工作组。16镇街均落实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镇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双组长”

二是有效落实经费保障。级落实普查经费已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的经费标准以上,各项普查物资保障已落实到位。

三是“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扎实开展。严格按照“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标准,将村居、物业以及网格员、计生员等素质好、责任心强、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选聘到“两员”队伍中来,全市共选聘“两员”6600余人。9月中下旬人普办分镇街、分批次对镇街、村居“两员”进行综合业务培训21场次,为摸底登记工作开展奠定了扎实的业务基础。

是完成普查区划绘图。严格按普查方案要求开展普查区划绘图,全市共划分普查区901个、普查小区6255个,并绘制电子地图,详细标注了建筑物,我区划绘图质量工作达到国家、济宁市人普要求

五是积极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按照国务院人普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公安局认真落实户口整顿方案,全面审核常住人口,清理解决未报户口、未销户口、重复户口人户分离、空挂户等问题。户口整顿工作全面完成,户籍资料已经通过专用存储设备移交至市人普办,为普查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是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与市人普办联合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对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群、网站等主流媒体,通过电子屏、村居广播、宣传车、悬挂条幅、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致住户的一封信》30余万份,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是扎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从10月11日开始,邹城市镇街、村居人口普查摸底调查已全面铺开,6600名普查员按照划分的普查小区、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登记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询问登记方式

开展人口普查,需要我们每个公民的支持配合,只有大家理解支持,才能确保人口普查对象一个都不少,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借此机会,希望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并支持配合好人口普查工作,期待通过你们的宣传报道,提高市民对人口普查的知晓率,切实增强普查对象配合度,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人口普查的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杨思文

感谢张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现场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的名称。谢谢。

【济宁日报】

各位领导好,我是济宁日报的记者,刚才提到的普查内容,涉及每个人的隐私信息,那么在普查过程中如何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呢?谢谢。

【张宾】

这次人口普查涉及个人信息较多,普查对象关注个人信息安全,担心会被泄露,可以理解。在这里,我明确告诉大家:没有必要担心。对普查涉及的个人信息保密,我们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首先,从数据源头看,普查员在接受普查业务培训时,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在整个普查过程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实际工作中,一旦发现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其次,在数据传输过程中,这次普查采用互联网云技术、云服务和云应用部署,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保的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在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审计机制。移动端和服务器端采取了严密的数据加密和脱敏技术,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在互联网通道泄露和落地,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邹城市融媒体中心】

各位好,我是邹城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我想问一下,人口普查标准时点越来越近了,作为普查对象应当怎样配合普查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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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庆梅】

谢谢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比如说医院、学校的分布,市政设施的建设等等。每个公民、市民作为普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普查表所列的项目信息。

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普查对象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我们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则在普查员入户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程序入口,按照自主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普查机构将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如果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市普查机构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人口普查对象如果阻挠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在前期的工作开展中,有些居民反映,他在老家登记了,在居住的小区又进行登记,认为两边都登记,是不是重复了。按照人口普查方案的要求,凡是标准时点在普查小区居住的自然人都需要进行摸底和登记,这属于人口普查上常说的“人在”,具体还可以细分为“人在户口在”、“人在户口不在”和“人在户口待定”三种情况;普查标准时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实际居住在外地也要进行摸底和登记,这属于人口普查上说的“户在人不在”,都是这个普查小区的普查对象,是必须进行普查登记。人户分离的中国公民(未在境外定居的),在户籍地和居住地都要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国家通过身份证号码和后台大数据比对,就可以掌握人口流动情况,所以说这并不是重复多余的登记。目前我市部分居民,户口在老家,在城里买房子或长期租房居住那么他在老家和现在居住的小区都要进行登记,他在老家是按照户籍地“户在人不在”进行登记,他在所居住的普查小区是按照居住地“人在户不在”进行登记,完全符合人口普查方案。

【邹城在线】

各位领导好,我是邹城在线网站的工作人员,此次普查登记方式增加了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如果选择自主填报,如何自主填报?有没有填报时限要求?谢谢。

【周庆梅】

我来回答。为了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方便普查对象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此次人口普查首次增加了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10月11日开始,普查员入户摸底时告知普查对象可以选择自主填报,普查对象根据自身意愿确定登记方式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还是自主填报。对选择自主填报的普查对象,普查员运用普查用PAD或智能手机,实时生成该户使用的账号信息,当场提供给普查对象,并向普查对象说明登录要求和填报时间,普查对象即可使用该账号登录进行自主填报,也可拍照留存,择时登录进行自主填报。在填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普查员咨询。

选择自主填报的普查对象应根据填报要求,在11月5日前按时、如实申报信息。11月6日起,自主填报小程序渠道关闭,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自主填报的普查对象,普查员将再次入户登记普查表。

【新邹城网】

大家好,我是新邹城网的工作人员,近期,我国某些地方发生以第七次人口普查为由的诈骗案件,广大市民应该怎样正确识别普查工作人员,防止被骗?

【张宾】

按照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政策规定,人口普查工作不向普查对象收取任何费用。普查员在工作期间,佩戴由邹城市人口普查机构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身穿印有“参与人口普查 履行公民责任”字样的红色马甲,普查员上门普查人口和居住信息,不涉及个人财产情况。住户要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再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对人口普查工作人员有疑问的,应记下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等信息,向社区街道办、居(村)委会、小区物业等询问核实。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社交工具自称人口普查工作人员,以人口普查为由向个人索取财物、财产、账号密码信息、短信验证码的都是诈骗。如发现自己被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前往最近的派出所报警。

【杨思文】

好的,感谢大家的关注,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如果需要深入采访的媒体可以在会后联系市政府新闻办或市统计局,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