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现将2014年度拟推荐表彰的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公示名单公式如下。
一、拟推荐的省级文明单位(4个)
邹城市信访局、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邹城市国家税务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
二、拟推荐的省级文明村镇(3个,候补1个)
邹城市太平镇、邹城市香城镇北齐村、邹城市大束镇葛炉山村。
邹城市唐村镇(候补)。
三、拟推荐的省级文明社区(2个)
邹城市中心店镇富东花园社区、邹城市千泉街道圣泉社区。
四、拟推荐的济宁市级文明单位(6个)
中国共产党邹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看庄镇群众服务中心、邹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邹城市林业局。
五、拟推荐的济宁市级文明村镇(6个)
邹城市张庄镇、邹城市香城镇小莫亭村、邹城市香城镇老龙湾村、邹城市看庄镇孟官村、邹城市太平镇樊桥村、邹城市钢山街道朱山村。
六、拟推荐的济宁市级文明社区(3个)
邹城市凫山街道文圣社区、邹城市千泉街道唐王湖社区、邹城市钢山街道西关社区。
经复查,拟保留的2014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名单刊在济宁文明网。
欢迎社会各界就公示对象在领导班子建设、业务工作实绩、创建活动开展、规章制度建立、环境面貌建设、治安秩序状况、计划生育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3日-12月15日。
监督电话:5213553
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