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邹城市郭里镇卫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郭里镇卫生院体外冲击波和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LZZX-2024-1117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邹城市郭里镇卫生院体外冲击波和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主要内容采购体外冲击波和臭氧治疗仪各一台。采购预算:180000.00元,具体技术参数及规格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磋商响应方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规定磋商响应方应具有的条件: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4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5 响应供应商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7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2.7.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单位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7.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
(注: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有关证件的有效公证件视为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在磋商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否决其磋商响应文件,或按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内容不予计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5日14时00分;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乡镇采购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郭里镇卫生院于2024年03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郭里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03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郭里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郭里镇卫生院
办公地址:邹城市郭里镇卫生院驻地
联 系 人:王院长
联系电话:13793767708
代理机构:山东鲁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义乌商贸城营销中心
联 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15263757755
电子邮箱:Lzjszxgs1987@163.com
十、重要说明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发布人:邹城市郭里镇卫生院
山东鲁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磋商文件--邹城市郭里镇卫生院体外冲击波和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