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C型臂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HJ-JN-2023-015
四、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C型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4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5响应供应商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2.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磋商响应方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
3.1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响应供应商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3.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磋商响应方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
3.6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
注:以上(3.1-3.6)证件,公证机关公证的有关证件的有效公证件原件视为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响应方必须将上述资格证件单独包装,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响应方还应将涉及到评分标准里需要磋商小组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上述资格证件统一包装,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03月28日12时00分—2023年04月10日10时00分
2、地点:网上下载(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
3、方式:供应商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C型臂设备采购项目于2023年04月10日10时00分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香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10日10时0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香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
地 址:邹城市香城镇
联 系 人:朱院长
联系电话:13305377118
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长虹路7号富豪工业园综合楼4楼
联 系 人:季亭亭
联系电话:15254711557
电子邮箱:zhj691203@163.com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监狱企业等相关国家政策。
十一 、重要说明
1、项目期间地方关系的协调由成交单位自行处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外宣网(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