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7号)
2021年01月18日
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岗的提请,于2021年1月18日表决通过,免去:
王美艳的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18日
- 上一篇:“同心抗疫 志愿同行”倡议书...
- 下一篇:邹城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
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岗的提请,于2021年1月18日表决通过,免去:
王美艳的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