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困难大学新生关爱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关工委、民政办、卫计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各商会,各企事业工会,各高中学校:
关爱资助困难大学新生活动,是帮助高考成绩优异并被大学录取的特困学生的一项社会公益活动,是倡树社会新风,弘扬爱心奉献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的高考录取工作已经启动,一部分品学兼优、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由于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入学费用,面临辍学的困境。为体现党和政府及社会对青年学生的关怀,帮助这些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高考学生顺利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强自立、奋发成才,经市领导同意,决定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牵头,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困难大学新生关爱资助活动。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一、困难新生资助范围
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为:领取2020年高等学校(本科、大专)录取入学通知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孤儿;困境儿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子女;企业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因家庭成员大病(一年内个人负担部分实际支出医疗费1万元以上)致贫返贫家庭学生。
二、资助程序
(一)学生申请:各高中学校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建议困难学生按程序申请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写出书面申请,连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同时报户口所在村(居),父母是市直企事业单位的报父母一方单位,村(居)、企事业单位审查确认属实后,根据类别按照要求,将有关材料表格分别报镇街民政办、卫计办、残联和红十字会(市直企事业单位报其主管系统工会),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困境儿童报镇街民政办公室,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困难家庭子女报镇街卫计办公室,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报镇街残联,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学生报镇街红十字会。镇街民政办、卫计办、残联、红十字会和企事业主管系统工会将申请资助材料(申请书、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困难新生资助申报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呈报市相关对应部门(市直系统工会报市总工会)。一名困难学生只能申请一种类别资助,无需向多个部门重复申请,不能重复享受资助。
(二)审核并确定资助名单: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审查把关,确定资助人数和金额,适时向困难新生发放资助金。新生资助为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一般不低于4000元。相关行业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开展资助活动的,可结合本文件精神,参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助。
各有关部门在9月15日前审查确定资助人数和资金数额,并造表登记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汇总备案,进行审核。市关工委如发现重复申请资助现象,即协调相关部门避免重复资助。市关工委会同各部门审核后,由市直部门各自进行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最后确定资助名单。此期间各有关部门分别做好资金筹措工作;市工商联重点做好会员企业资助困难学生的专项捐赠工作,捐赠资金由市关工委、市教体局、市工商联协商确定资助困难学生。
(三)资金发放:采取集中管理和统一发放的方式,资助资金由各相关部门原则上于9月20日前发至困难学生手中。
三、有关要求
困难待救助高考录取新生是受全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贫困高考新生资助活动,是维护弱势青少年群体根本利益、积极实施精准帮扶的重要举措,是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暖人心、抚人心的工作。本次资助困难大学新生活动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牵头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按照职能和范围分头负责。市教体局负责督促各高中学校通知困难新生按程序申报资助;市民政局负责城乡低保家庭、孤儿、困境儿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子女资助;市红十字会负责重病致贫家庭学生资助;市残联负责残疾困难新生资助;市总工会负责企事业特困职工家庭学生的资助;市工商联负责组织发动工商联会员对贫困大学新生的捐赠工作;市妇联、团市委负责活动的宣传舆论工作,动员女企、青联等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帮扶;市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情况汇总、信息沟通和综合协调工作。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