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文明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确保文明单位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现抽取测评标准部分指标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负责文明单位复查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
(二)严格按照《2019年度文明单位测评提报指标》(附件1)的有关要求,充分、完整、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复查材料提报时,须按测评标准顺序分类排列,并提交复查材料目录表。目录表需有单位公章、提交人及分管负责人签字,模版见《2019年度文明单位复查材料目录表》(附件2)。
(三)除提报本通知要求材料外,请邹城市级、济宁市级文明单位按照2019年测评标准(附件3、4)做好文明单位实地考察迎查准备,做好纸质档案整理。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系统尚未开放,请省级文明单位,特别是2018年度新增的省级文明单位,立即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8版)》(附件5)着手收集、准备有关材料,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我市已成立“邹城文明创建”文明单位微信工作群,未进群的文明单位联络员请尽快联系入群,复查材料由联络员收集后,请于11月20日前将复查材料电子版上传到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一科邮箱,目录表上传PDF版(或图片),本次未报送复查材料的单位将视为放弃文明单位复查资格,年底不再进行表彰,复查材料不合格的单位将做撤销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一科。联系电话:5213553,邮箱:zcswmb@126.com。
附件:
1、2019年度文明单位测评提报指标
2、2019年度文明单位复查材料目录表
3、邹城市文明单位测评标准(2019年版)
4、济宁市文明单位测评标准(2019年版)
5、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8年版)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