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各镇街党(工)委: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文件精神,为稳妥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采取公开报名方式,对邹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岗位实施全员竞聘上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范围
市直各部门、各镇街在编在岗人员。
二、竞聘岗位
1、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3、应急环保监督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4、经济发展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5、投资促进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6、财政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三、竞聘要求
(一)资格条件
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群众基础,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和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局长(主任)人选:任副科级职务(相当职务层次)满2年,年龄在48周岁以下,有园区或招商工作经历者优先。
副局长(副主任)人选:任单位中层正职满2年(特别优秀的放宽到中层副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园区或招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要求
1、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一定的调研分析和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2、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局长、副局长:熟悉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土地利用评价等专业知识,有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水平较高,政策敏感性强,有一定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应急环保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熟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有安监、环保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能力。
4、经济发展局局长、副局长: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对产业发展有较好的认知,服务企业发展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经济工作经验。
5、投资促进局局长、副局长:熟悉招商引资工作,了解科技成果转化,有较强的统筹能力,对园区主导产业有较为深刻的认识,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经验。
6、财政局局长、副局长:有良好的业务素养,熟悉财税业务、财务工作,了解财政方针政策,有财政税务相关工作经验。
(三)组织程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邹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竞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打印,附电子版)。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人员经单位同意后可个人到场报名,也可由单位统一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委1号楼356房间)。
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0日下午5:00,以递交材料时间为准。竞聘人选的年龄、任职年限等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竞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竞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3、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总分50分。
4、座谈面试。通过考察人员接通知后参加座谈面试,面试总分5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成绩。面试得分当场公布,综合考察得分和面试得分,按总成绩依次确定拟聘任人员。
5、公示聘用。在邹城市外宣网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并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三、有关说明
1、聘任的管委会局长(主任)、副局长(副主任)薪酬按照山东省委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文件有关要求制定。
2、对进入邹城工业园区的管委会局长(主任)、副局长(副主任)进行档案封存,正式聘任后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表现优秀交流出园区到市直部门或镇街工作,档案职务和现任职务不对等的,采取“就高”的原则进行安排。
3、竞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邹城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竞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18854790920
附件:《邹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竞聘报名表》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