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邹城市教育局液晶电视(教学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ZC2010019-F02
3、采购内容:
液晶电视(教学用)45台,37寸,预算金额15万元。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
(1)液晶电视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
(2)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一个品牌可以提供2-4个型号。
5、谈判文件的获取方法:
请到邹城市招投标网(www.zcztb.gov.cn)免费下载,下载链接。
6、谈判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1)供应商必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10年8月30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邹城市招投标中心 大开标室 (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邹城市招投标网www.zc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537-521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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