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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交易登记联合窗口 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
2017年10月25日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8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7]108号)文件精神,市房地产交易所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响应,推进建立“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并行办理”工作模式,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交易与登记联合窗口”,受理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交叉业务。
市交易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对交易与登记交叉业务进行了重新梳理、流程再造,制定了从申请开始,到权籍调查、出让手续、查询、纳税的一整套外部流程,确保办事群众“跑一次路,一次办结”。窗口人员按照1:3的比例分别从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交易所抽调,重新集中学习了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知识,熟悉并掌握收件及操作规范,做到每个人在一个窗口独立受理业务,一并收取交易确认与不动产登记手续,收件后相关资料分送两部门并行办理业务。
10月18日,联合窗口人员全部到岗到位,联合窗口正式运作,当天受理二手房买卖业务21起,截至24日共受理80余件,有效地缓解了老百姓办证难的问题,实现了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文字报道:韩殿伟 孔涛
责任编辑: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