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肆意谩骂涉及三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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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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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种,一时冲动选择在社交媒体上发泄情绪,甚至作出贬损他人人格的事,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让我们通过案例来了解网上侮辱谩骂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4年1月,徐某因与他人产生纠纷,为泄私愤在两个几百人的微信群,发送多条辱骂信息,对他人名誉造成极大伤害,严重损害社会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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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侵权,是指捏造事实或用贬损他人人格的语词进行侵犯,使得社会公众对被侵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本案中,尽管微信群是特定的社交群体,但依然属于公众范围,徐某的行为会给他人带来负面影响,降低其社会评价,其行为符合名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其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本案中,徐某辱骂他人情节尚且轻微不够刑事处罚,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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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警方提醒

网络是工具,但不是法外之地!实施网络暴力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广大网民应文明上网,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