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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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文】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邹城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以及济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史传龙先生,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怀公先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谭旭雯女士,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祥泉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鲁平先生,来为大家介绍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重点工作。

首先,有请史传龙书记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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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传龙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一直以来对扫黑除恶斗争给予持续关注和大力支持的新闻媒体和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以《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为契机,深化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机制,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截止11月30日,累计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涉恶犯罪团伙1个,一般涉恶团伙3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2起,刑事拘留1334人,逮捕318人,移送起诉712人,查扣涉案资产3000余万元,公诉686件960人,一审审结630件802人,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法治山东网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多次进行宣传报道,新华网刊发了我市以扫黑除恶斗争为契机、打造砂石资源管理新模式的经验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将扫黑除恶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级扫黑办按照“力度不变、人员不减、机构不撤”的扫黑除恶常态化部署要求,继续保持专班人员集中办公,明确分管领导和扫黑办工作人员,共同抓好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级各部门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引擎,坚持普法宣传广造声势、教育培训增强本领、以学促干推动工作。政法机关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业务培训重要内容,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分层级、分系统组织政法干警开展集中学法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相关部门、单位在上级媒体发表各类稿件30多篇,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线索排查,实施精准打击。以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为依托,以网络新媒体宣传为抓手,结合举报奖励措施、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联系重点项目,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在侦办刘某雷涉恶犯罪集团过程中,公安机关先后两次公开发布征集刘某雷等人犯罪线索的通告,并予以1000-5000元的奖励。加强对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及行业监管、信访等部门移交相关线索的排查梳理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市扫黑办对各项举报线索即收即转即查,严格审核,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及时调度跟进,对重点线索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挂图作战,对核查质效不高且超时限的进行追责问责;对查否又反复举报的,尤其是网上舆情反映的线索,第一时间成立专班,梳理分析,责成相关单位针对问题漏洞查深查透。今年以来,市扫黑办共收到各类举报线索27条,经甄别后交办线索25条,其中全国12337举报平台交办3条,省扫黑办交办1条,济宁市扫黑办交办7条,本地举报14条,市扫黑办挂牌督办3条。截止目前,上级交办线索和本地举报的线索已全部核结,核结率为100%。严格办案质量,开展涉黑恶重点案件评查。市扫黑办组织我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7起涉黑恶重点信访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从核查事实、法律运用和结论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入手,对发现的问题找出原因和对策,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三、攻坚大案要案,严惩黑恶犯罪组织开展“邹鲁春雷”冬春季严打、“五严”百日行动、严打严防专项行动。对重点案件明确工作专班,加强政法机关各单位沟通协作,市扫黑办先后10余次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议,深入讨论,研判会商,统一办案思想,高质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公安机关相继成功侦办了刘某雷为首的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刘某阳为首的以“碰瓷”方式敲诈勒索车辆驾驶员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和以冯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违法犯罪。坚持打财断血,先后部署开展了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回头看”、涉案财物处置专项行动等,综合运用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各种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今年以来,对查封、扣押的涉黑涉恶资产全面依法依规进行了科学、稳妥处置。

四、坚持深挖彻查、深化打“伞”破“网”。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起底涉腐涉“伞”问题线索,对已移交但未立案的线索、已立案但未查处“保护伞”问题的线索、已查处“保护伞”问题但没有深挖彻查的线索集中开展“一案三查”回头看,细筛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分析等工作机制,实行协同立案、协同督导、协同公告,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群众反映强烈、“惩腐打伞”进展缓慢的重点案件,协同政法机关用好“双专班”办案模式,制定案件调查方案,全程把握案件进度;对疑难复杂、办案干扰多的线索和案件,抽茧剥丝,排除阻力,深挖涉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先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起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五、深化行业整治、铲除滋生土壤。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分析查找行业突出问题,严查监管盲点和违法问题、严格日常监管。针对砂石资源领域一度私挖盗采屡禁不绝的问题,公安、自然资源部门重拳出击,先后开展整治“沙霸”“矿霸”等系列专项行动。4月初,市委、市政府部署砂石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纪委监委、公安、自然资源部门组成砂石整治专案组,对非法采矿、私挖盗采等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严打击”的高压态势,先后打掉10个特大非法采矿团伙、正在侦办的非法采矿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人,其中刑事拘留78人、逮捕29人、起诉31人,涉案矿石砂土总量50余万方,涉案价值5000余万元。市纪委监委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市砂石资源综合治理专班办公室原主任、四级调研员郭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发现行业领域监管中的问题,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制发高质量“三书一函”19份,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斩断黑灰产业链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对标中央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永远在路上的冲锋姿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毫不松懈地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邹城、法治邹城,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杨思文】感谢史书记的介绍,下面进行现场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的名称,谢谢。

【济宁日报】各位领导好,我是济宁日报的记者。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人民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常态化工作开展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

【杨思文】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罗怀公院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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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怀公】邹城市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重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只增不减,工作方案只增不减,完善了涉黑恶线索排查机制,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

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员额法官会议作用,加强对新形势下的涉黑恶案件疑点、难点问题的学习和研讨,不断提高审理涉黑恶案件的业务能力,提升办案效果。

三、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执行

围绕涉黑涉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准打实,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中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人员,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缓刑的适用条件,充分利用财产刑,对涉黑恶案件的罚金、违法所得的追缴,加大执行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四、强化宣传引导,参与社会治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为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氛围,鼓励人民群众继续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针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黑恶发生的深层问题,撰写司法建议,助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邹城市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按照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的要求,持续发力,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邹鲁融媒】各位领导好,我是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需要统筹推进打击、整治、防范等各项工作,检察院在发挥检察职能,巩固拓展斗争战果上有什么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

【杨思文】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谭旭雯委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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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旭雯】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把牢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办案,不断巩固拓展斗争战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压实政治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专班机制,多次召开党组会、工作推进会,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安排部署,以最强的政治担当、最强的执行力落实重大政治责任;深刻把握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做好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社会治理的促进者,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坚持法定标准,全面细致审查案件,确保不漏罪、不漏人,做到不拔高、不凑数、不降格,严格规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运行。强化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率100%,通过案情研讨、证据审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活动,严格证据标准,规范侦查活动。2022年以来,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2件20人。坚持宽严相济司法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尽用”,促进各办案环节全覆盖,2022年以来,有19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三是深化溯源治理,持续推动长效长治。市检察院全面落实“一案一整治、一案一建议”要求,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摆分析涉黑恶犯罪背后存在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安乱象,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监督回复,落实整改,全面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健全黑恶势力源头防范机制。2022年以来,共制发检察建议书6件,回复整改率达到100%。

下步,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恶犯罪,严格规范司法办案,为平安邹城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新邹城】各位领导好,我是新邹城网站的工作人员。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采取了哪些有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就?

【杨思文】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孔祥泉局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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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泉】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把扫黑除恶常态化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起,打掉其他一般涉恶团伙36个,累计行政拘留2067人,刑事拘留1334人,逮捕318人,移送起诉712人,缉捕各类网上逃犯347人,查扣各类涉案资产3000余万元,打击战果位居济宁市各县市区前列。

一、强化组织推动,落实各项机制。制定出台了《邹城市公安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意见》,固化专项斗争经验做法,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提供规范指引。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对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专题研究、专项部署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重大案件侦办,建立健全每周通报、每月考核、战果落后约谈等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衔接、问题及时解决、工作强力推进。

二、紧盯线索核查,促进转化战果。始终把线索核查作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抓手,广辟线索来源,健全完善摸排、登记、推送、核查等工作流程,实行“一线索、一专班”,采取“定领导、定责任、定期限、包办结”的“三定一包”模式,确保时间、任务、责任、结果“四落实”。2022年,我局共接收各级交办线索共计25条,其中省厅线索3条、济宁市局线索1条、邹城市扫黑办线索18条,领导交办线索1条、群众来信2条,实现了核结率100%、反馈率100%。

三、坚持主动进攻,深入专案打击。持严打方针不变,紧盯各项违法犯罪不丢手,先后开展了侦破侵财小案百日会战、小案侦防秋冬季严打专项行动、“邹鲁春雷”行动、侦办侵财类案件集中攻坚、扫黑除恶“净土攻坚”、“邹鲁亮剑”、“五严”百日行动、严打严防突出违法犯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一系列行动,取得显著效果。截止目前,打掉刘某雷恶势力犯罪集团、“7.17”碰瓷敲诈勒索恶势力集团、冯某恶势力犯罪团伙,刑事拘留涉恶犯罪嫌疑人31人,逮捕19人,移送起诉16人,查扣涉案资产240余万元

四、突出重点领域,深化行业整治。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的黑恶犯罪问题,组织开展打击“沙霸”“矿霸”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行动,牵头开展社会治安和信息网络领域、金融放贷等领域的强力整治,持续开展“一案一整治”,深入查摆黑恶犯罪背后存在的风险漏洞,制发“公安提示函”8件。及时通报行业监管部门,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全面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契机,紧盯任务目标不放松,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更加坚忍不拔的毅力,全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整体战、攻坚战,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邹城在线】各位领导好,我是邹城在线网站的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建立了哪些长效常治机制,取得了什么成效?

【杨思文】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王鲁平主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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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鲁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以来,自然资源部门聚焦砂石重点领域,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共发现制止私挖盗采砂石资源违法行为37起,扣押违法设备车辆141台。今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类涉矿涉砂违法案件15起,罚没款合计15.68万元,移交涉嫌犯罪线索7条,联合公安机关打掉多起非法采矿团伙刑事拘留110逮捕45涉案砂石总量120万余方,涉案价值1.2亿余元。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印发《邹城市私挖盗采砂石资源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邹政通〔2022〕5号),组建市级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排查、打击、督查三个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砂石资源执法监管,集中整治砂石资源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持续夯实各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行业监管职能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提前介入,做到依法查、快办;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事违法行为或者充当保护伞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二是坚持源头管控,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健全市、镇、村三级管理网格,依托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系统平台、监控探头等,强化数字赋能,提高监管效率。结合蹲点值守、日常巡查、夜间突检查等方式,对在建项目、涉砂企业、易盗采区域实行全方位实时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发动,联合各镇街通过印发一封信、举办宣讲课、利用村内大喇叭循环播放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喊打、群防群治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和严打私挖盗采高压态势。

三是坚持重拳整治,形成严惩重罚常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双负责制度,由属地镇街牵头,市自然资源、住建、水务、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照问题清单,结合日常执法掌握的各类线索,对发现的非法开采、存放、加工、运输、销售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实施综合执法,集中查处整改,坚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是坚持疏堵结合,形成长效常治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砂、石、土及可利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邹政通〔2022〕11号)要求,积极探索扎口管理模式,着力构建管控有力、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土及可利用废弃物综合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砂石土行业管理水平。组建市级砂石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加强昼夜巡查;各镇街成立属地砂石土管理办公室,配齐配强联合执法队伍,对具备处置条件的项目产出砂石土资源,严格按照《意见》组织实施处置。

下步,自然资源部门将持续对私挖盗采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实现砂石土管理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彻底铲除私挖盗采问题滋生土壤,积极推动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入

【杨思文】感谢媒体的关心关注及各位发布人的解答,今天的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如果还有需要深入采访的媒体,可以在会后联系市扫黑办,联系电话是:5587229。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谢谢大家!

 

来源:总站 添加时间:2022-12-07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