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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2005年12月22日 

  近年来,邹城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创新德育途径和方法上实现了重要突破,涌现出一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先进典型。为展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改进创新,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创新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以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各中小学校、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活动为主。可以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开展的活动;可以是一个学校、一个社区开展的活动。

二、评选条件:

1、活动主题突出,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形式生动,创意新颖,真实感人,符合未成年人认知规律,创造并灵活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和载体。

2、能够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现实、贴近未成年人群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注重双向活动。

3、适应未成年人信息接受渠道的变化,体现出在观念、方法、机制等方面的有意探索,善于运用高科技手段,增强活动的教育效果,有较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4、充分体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时代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大,深受未成年人欢迎,有明显的教育效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5、参评活动应该是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而且现在正在进行的活动,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三、推荐名额

各镇街、市直各大口推荐1项;市教育局推荐5项。

四、参评方式:

由各镇街、市直各大口、市教育局负责推荐,于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