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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凡营同志三项活动讲话
2005年11月14日 

刘 凡 营 同 志

在全市深化民情恳谈加强形势政策宣传教育

暨镇级规范化建设活动会议上的

讲 话

(2005年7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安排部署深化民情恳谈、加强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和镇级规范化建设活动,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尽快掀起“三项活动”高潮,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好民情恳谈、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和镇级规范化建设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民情恳谈制度和镇级规范化建设曾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是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加强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是一项与时俱进、常抓常新的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入开展好“三项活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开展好“三项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在要求。自实行民情恳谈制度以来,各镇街、市直各部门立足各自实际,不断创新形式,深入开展民情恳谈活动,妥善化解了一批人民内部矛盾,解决了大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最近,中宣部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城乡集中开展一次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求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帮助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形势,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满怀信心地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进一步加强镇级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更加全面、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实现“依法建制、按章管理、制度规范、机制合理”的目标,直接和最终受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开展好“三项活动”,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开展好“三项活动”,是建设平安邹城与和谐邹城、确保全市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这个时期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因企业改制、城市拆迁补偿、采煤塌陷、干部经济作风等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给党委、政府工作带来被动,影响了全市的社会稳定。只有深入开展民情恳谈活动,才能及时发现、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工作的主动权;只有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才能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真正把精力凝聚到建设平安邹城、共建美好家园上来;只有开展好镇级规范化建设活动,才能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基层干部的行为,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的因素,促进全市的和谐稳定。

(三)开展好“三项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镇街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正在开展。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宽泛的、而不是狭隘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必须体现在做好各项本职工作上,体现在提高执政能力上。“三项活动”作为镇街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良好载体,有效地解决了教育方式单一、学习与实践分离、整改方向不明、缺少检验尺度等问题,必将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近期,我市开展了村级规范化建设工作,先后研究制定了《邹城市村级规范化管理细则》,部分镇街也出台了《村级工作操作规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镇级规范化建设,起草制定规范镇级工作行为的文件和规范,有利于市、镇、村三级联动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制度配套,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