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6部车载移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现将车载移动违法抓拍设备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抓拍设备
鲁H9053警(警用汽车)
鲁H9194警(警用汽车)
鲁H9177警(警用摩托车)
鲁H9917警(警用摩托车)
鲁H9975警(警用摩托车)
鲁H9988警(警用摩托车)
抓拍路段
岗山路、东滩路、接驾山、民泰路、王兰路、程兰路、尚兰路、欧兰路、金山大道、义和路、义正路、凤凰山、连青山路、公园路、铁山路、邾国街、设计院路、文苑街、宏河路、矿建路、凫山路、昌平山路、择邻路、鲍店路、康复路、建设路、营西路、圣都西街、圣兴路、青年路、文圣路、建业街、峄山路、崇义路、名泉路、匡衡路、太平路、平阳路、护驾山路、普阳山路、四基山路、仁义路、仁和路、仁政路、仁爱路、礼乐路、礼让路、礼义路、子思路、高子路、原宪路、鸿长路、彭更路、昌宁路、昌进路、富民路、民信路、中心民智路、民旺路、民义路、民礼路、富安路、恒丰路、华润路、恒达路、恒通路、西外环全段、东外环全段、崇义路全段、尚义路全段、崇尚路全段、双大路全段、龙山路全段、昌平大道北段、邾国大道全段、邹鲍路全段、环湖路全段、S246省道、S319省道、104国道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
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公告发布七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