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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四个强化”推动自行监测工作提质增效
2023年12月14日 

为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通过强化宣传引导、监督帮扶日常管理、执法检查扎实推进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引导企业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完善监管网络将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清单和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作为底数,掌握应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通过走访企业,积极宣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督促引导重点管理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不断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目前,我市纳入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自动监测站点共130个,其中废水自动监测站点39个,废气自动监测站点50个,VOC自动监测站点23个,河流断面自动监测站点2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6个,本年度新增站点11个。

二是强化监督帮扶,促进规范监测。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重点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工作进行梳理,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是否符合要求、自行监测信息是否公开等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难点堵点,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开展了自行监测线下帮扶指导47家次、线上帮扶指导企业82家次,督导245家企业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生成及数据录入工作,通过帮扶指导规范了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确保了监测数据的联网率和完成率,进一步提升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质量。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保障环境治理。实行24小时全天候在线监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在线监测数据并审核各类上传系统报告,各个监测点位上传数据出现传输中断、监测数据异常等情况,第一时间向企业和运维公司反馈并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切实保障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稳定运行。今年以来,共处理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工单12797个,增加及更新系统站点备案信息54个增强了监控平台动态管控的有效性、及时性、稳定性督导58家污染源企业完善系统信息有效解决了处理传输率未达标、小时超标及标记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护航企业发展。加强现场专项执法,全面检验全市自行监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执法人员和监控部门采取评估、抽测、数据对比、台账核实、质控样测试和询问第三方运维机构等方式,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全面现场核实检查,对排污单位在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提出可行性指导建议,同步对企业开展质控样测试,切实帮助企业找准问题、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67家次,要求整改问题238个,为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文字报道:董玉龙

责任编辑:薄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