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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24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2年我市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现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设有党组织和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2、参评对象。参评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职书记、副书记及在党办、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在精神文明、武装、保卫、信访、老干部、调解、人事、文秘、监察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设专职党务干部的单位中主管思想政治工作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以上参评对象包括实行聘任制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标准条件审核重点

根据《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暂行规定》(鲁宣发〔2018〕29号)进行自我认定,符合条件者,经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核定职表,由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按所定专业职务层级,将定职材料报送至邹城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本次评定工作只涉及定职。

三、档案材料整理要求

各种表格要求书写工整、项目全面、内容准确。对于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有关原件确保齐全。报送的材料要方便查验审核,所有材料按照顺序依次归类排列并装入档案袋,统一顺序、申报格式以及目录封面等,做到标识清晰、规范有序、排列整齐、不缺不漏。为方便今后申报人员相关档案的保存、查阅和统计,除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外,申报人员还需报送情况表电子版。

定职人员报送材料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纸质《政工专业考核定职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swllk@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申报人姓名+定职申请;任现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干部履历表,履历表不是最新的需由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提供后续任职证明,一式两份。

四、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应于12月10日前将定职材料报送邹城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市为民服务中心1楼112房间),联系电话:5116658。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所涉及的有关规定若与此前相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相关政策咨询(《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表格下载等请查询山东宣传网(https://www.sdxc.gov.cn/)“公共服务”中的“政工职称申报”栏目。最终解释权归邹城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公室所有。

 

附件:《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暂行规定》

           《干部履历表》 

 

邹城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221125

 

《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暂行规定》.docx
文件类型: .docx a9148d4ef6c768d9ffb92abb345ac625.docx (19.88 KB)

 

附件2 干部履历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557b7fefe6ad77a9a6a50b9bc42c7031.docx (13.9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