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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广大邹城市民朋友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通告
2022年05月16日 

2018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进,聚力攻坚克难,“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以“问题整改”提质、以“组织建设”强基,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各类黑恶势力。专项斗争取得胜利后,我市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拓展专项斗争成果。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办理涉黑恶案件40起,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起,恶势力集团6个,恶势力团伙33个;查扣涉案财产2.5亿元;打伞破网10起50人,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该部法律共9章77条,对反有组织犯罪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机制、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的具体制度和要求、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该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律有了,但违法犯罪行为不会因为一部法律的产生而自动消失。贯彻实施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让它落地生根、发挥实效,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们,请您利用好互联网和各类媒介,主动学习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知识,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习惯。让《反有组织犯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还需要大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该警惕的绝不大意,该遵守的绝不违背,该举报的绝不漠然视之,在遵守法律的同时勇敢揭露不法行为。如果发现身边有黑恶线索或其他不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各级扫黑办举报,欢迎大家踊跃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各级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邹城市公安局,0537—110 0537-5587222邹城市扫黑办 0537-5587229。举报邮箱:zcsshcebgs@163.com

 

邹城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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