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紧盯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以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油烟源为大气治理主战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助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4,同比改善4.2%;PM2.5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1%;PM10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6%。
一是开展城市扬尘常态管控。坚持开展“洗城行动”,日出动洗扫车19辆、洒水车16辆、抑尘车2辆,实行人机配合模式,通过GPS定位、拍摄现场照片等措施强化调度管理,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主次道路干净无尘。每个施工项目设立“工地长”、“防尘员”制度,实行定人定岗制度,依托扬尘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对建筑工地、水利工程、施工道路等工地实行全天候监管,切实落实扬尘防治“八个百分之百”措施。
二是开展企业污染深度管控。制定印发《邹城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邹城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先后对全市83家加油站、102家涉VOCs规范使用活性炭企业和77家涉集气罩收集和治理设施处理效率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及时更换老旧环保设施。成立3个督导帮扶组对涉及生产调控的52家企业开展现场帮扶,引导落实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
三是开展移动源清洁化管控。鼓励企业淘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定印发《邹城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镇街实行“红黄蓝”牌管理,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扎实推进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截至目前,共报废更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504台,发放奖补资金137万元。
四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管控。成立餐饮油烟管控专项巡查组,强化餐饮经营单位的巡查监管,加大对重点示范区餐饮单位的管控力度,全面排查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清洗、维护、运行情况,对各类油烟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2年,全市共2200余家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督促餐饮经营单位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2.7万余家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129个。
文字报道:董玉龙
责任编辑:牟巧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