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改进服务方式,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作用,优化审批流程、统筹总量替代,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助力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聚焦政务服务,优化审批程序。环评审批工作全程贯彻“真情服务”主题,深入推行“一对一”包保服务,千方百计破解难题,打通阻碍企业发展的难点,为企业提供“简”、“实”、“快”的优质服务。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组与助企干部、帮扶企业互通信息,强化要素保障,针对企业诉求,逐条分析研判,共同商议具体解决方案,形成团结协作的良好局面。在项目审批上,积极与建设单位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帮扶指导。提前组织召开视频专家评审会,完善环评与项目推进压茬进行,第一时间取得环评审批。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统筹总量替代。健全完善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要素配置机制体制,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新增量,积极为新上项目腾容量;通过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引领,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对所有建设项目,提前介入,采用先进的减排技术和治污工艺,深入推进污染治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和结构减排,在巩固我市电力行业减排工作基础上,加大建材、化工等非电力行业治污减排工作,扩宽减排范围和途径。通过上述措施,预计可减排二氧化硫1200吨、氮氧化物1955吨、颗粒物320吨、挥发性有机物120吨,有效保障我市大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求。
三是实施绩效分级,开展差别管控。将企业分为ABCD四级、引领性和非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预警期间,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A类、引领性企业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类企业可少减排,C类企业必须加大减排力度,D类、非引领性企业停产或限产比例高。目前,我市纳入绩效分级企业143家,B级企业4家、C级企业59家、D级企业42家,引领企业7家、非引领31家,通过绩效分级更好地推动引导企业降低排放,尽量减少停限产对企业的影响。
四是推行柔性执法,做到分类监管。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核心精神,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增加非现场执法企业数量,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8种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清单的要求,截至目前,对3件共计拟处罚30万元的案件实施了免于处罚。
五是聚焦企业诉求,精准帮扶指导。我市共88家助企攀登企业,其中涉及生态环境保障类2个诉求,目前已全部销号,销号率100%。
下步工作中,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将一如既往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把责任担起来,事情干起来,真心实意服务企业,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助企攀登企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生态环境要素保障。
文字报道: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吴昊